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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拱墅区楼宇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09:23:36

 AGSD01-2016-0007



拱政办发〔2016〕11号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6拱墅区楼宇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拱墅区楼宇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拱墅区楼宇招商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加大楼宇招商工作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为拱墅区十三五期间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拱墅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紧紧围绕“6+2”拱墅特色产业,加强楼宇二次招商,努力实现向空间要资源,向楼宇要效益,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提升产业层次,推进“腾笼换鸟”、“筑巢引凤”工作,培育和壮大运河商圈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街道、园区招商引资主体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举全区之力推动楼宇招商,使楼宇经济成为拱墅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二、行动目标

    数量目标:到2018年底,通过盘活现有楼宇资源,加大二次招商力度,实施精准扶持政策,实现楼宇去化率90%以上(每年去化30%),新引进企业3000家(每年引进1000家),新引进企业税收贡献3亿元(2017-2019年每年税收1亿元)。

质量目标:引进行业领先企业30家,世界500强企业9家、国内500强12家,央企国企12家,总部型企业30家,新增税收千万元以上企业33家。培育亿元楼宇6幢,特色楼宇13幢。

    三、工作举措

    (一)主攻宣传推介。每年编制新版《楼宇招商手册》,全面反映楼宇情况包括楼宇区域位置、楼宇招商面积、物业管理公司、周边配套设施,为做好楼宇招商提供有效信息。寄送和发放《楼宇招商手册》。由各街道、园区全面梳理招商目标企业和意向企业上报区招商局,由区招商局统一邮寄,为企业落户选择楼宇提供信息。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宣传我区投资发展环境,使客商更加了解拱墅,不断增强投资拱墅发展信心和决心,为后续项目引进打好基础。继续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和T3航站楼投放全新拱墅招商宣传广告;与杭州电视台合作加大拱墅对外宣传力度,抢抓G20杭州峰会机遇,不断提高拱墅的出镜率和对外形象。

    (二)主攻目标招商。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定位、有序招商的理念,紧紧围绕“6+2”拱墅特色产业,各街道、园区要结合街道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对辖区楼宇进行全面科学招商定位,明确招商目标。广泛收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国企、名企优企、行业领先企业信息,进一步完善楼宇招商目标企业库,实现入库目标企业数超2000家。根据每年的年度楼宇招商目标,分解下达目标企业招商任务,各街道、园区要主动精准对接目标招商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各种手段,想方设法联系目标企业,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加强沟通,优化服务,努力实现目标企业落地。

    (三)主攻以企引企。积极动员广大企业参与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信息、人脉资源、带动集聚方面的优势,着力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增资扩股。加强与重点骨干企业的走访、联系与服务,积极获取招商、投资信息,力争区内骨干企业每年引进1-2家优质企业。各街道、园区要定期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领导班子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每年街道、园区对辖区重点企业走访不少于2次,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激发企业招商热情。推行激励表彰,对企业引进优质项目根据项目税收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评选出十佳年度以企引企先进单位。

    (四)主攻联动招商。实现区、街(园区)、楼宇业主、物业公司四级联动招商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推动项目招商,提高招商成效。对优质项目街道要主动与楼宇业主、物业公司联系共同组成招商分队,共同洽谈、共同推进,抱团招商。对特别重大项目区招商局要积极参与四级联动,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力推进项目尽早落地。鼓励联合组成招商分队有针对性的外出上门目标招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动项目落地。每年组织1次全区楼宇招商四级联动单位招商座谈会,交流楼宇招商经验,提出意见建议,改进招商方法。

    (五)主攻网上招商。积极利用互联网网络工具开展网上招商。建立全区“楼宇招商微信群”(包括区招商局、各街道、园区、开发商招商部、楼宇业主和物业公司招商负责人)。通过“楼宇招商微信群”发送项目信息和楼宇信息,实现全区楼宇信息共享,提高招商对接精准度。深化与中国招商引资在线网、盘石网盟的合作,利用网络平台加大楼宇宣传推广力度,发布招商项目,实现24小时不间断招商。不断提升“拱墅招商”公众微信号的招商功能,突出楼宇项目发布,扩大公众微信号的客商关注度。完善拱墅区开放型经济信息网,更加注重楼宇招商项目发布平台建设。

    (六)狠抓共享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招商资源共享机制,充分调动街道、园区积极性,盘活全区楼宇资源,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共享、项目共享和成果共享。进一步完善共享平台建设,更加突出招商项目对接功能。每年组织11场街道、园区楼宇内部自荐推介会,由每个街道、园区向全区招商部门通过PPT、宣传册介绍本辖区的楼宇资源、重点招商平台和优势条件,增进招商部门对全区各街道、园区楼宇资源的了解和熟悉,提高项目推介对接精准度,从而推动全区楼宇招商工作。楼宇资源少的街道要更加重视利用好共享机制,广泛收集招商项目信息,不断提高共享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七)狠抓楼宇服务。建立楼宇招商楼长负责制,形成“一幢楼宇、一个楼长、一个联系服务部门、一个管理服务团队”的长效招商机制,负责楼宇招商的综合协调。各街道、园区要把楼宇招商楼长负责制作为楼宇招商的重要抓手,配备好楼长,明确好职责,真正形成楼宇招商良好的服务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楼宇建立楼宇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入驻提供一条龙菜单式服务。各街道、园区要把楼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提升楼宇招商服务环境,推动楼宇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力推进楼宇企业清税理税服务工作,街道、园区要建立清税理税服务工作小组,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和手段,排出三年工作目标,每年迁入一批地在税不在企业,不断提高楼宇企业出税率。

    (八)狠抓责任落实。区招商局要充分发挥楼宇招商牵头抓总的作用,为全区楼宇招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街道、园区要认真落实楼宇招商的主体作用,把楼宇招商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辖区楼宇经济发展。重视调动社区、物业、楼宇业主和辖区企业的招商积极性,不断推动以企引企工作。组建街道楼宇协会(由商务楼宇物业公司组成),发挥物业公司在楼宇招商引资中的有利条件和积极性。要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开展楼宇招商竞赛活动,掀起楼宇招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九)狠抓队伍建设。各街道、园区要根据辖区楼宇分布情况配足配好楼宇招商员,选调经济知识丰富、目光敏锐、亲和力强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适应楼宇经济发展的优秀招商队伍。要强化队伍培训,重点学习政策法规、专业知识、项目谈判和礼仪常识,提高楼宇招商员的业务能力和招商水平。每年组织1-2次楼宇招商员培训班。开辟楼宇招商员招商专栏,交流分享项目招商的成功案例,为促进楼宇招商提供有效经验和方法。

    (十)狠抓指导考核。区招商局要加强对全区面上楼宇招商工作的指导,强化调研分析,及时协调解决楼宇招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科学制定楼宇招商考核办法,提高楼宇招商在招商引资考核中的比重,更加突出招商实效。通过考核推动楼宇招商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加大楼宇招商的督查力度,宣传楼宇招商好的经验做法,曝光楼宇招商的工作问题。建立楼宇招商季度通报制度,公布各街道、园区楼宇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招商政策

    (一)鼓励购买楼宇用房。对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在区内楼宇中一次性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且在区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入驻楼宇后年经常性税收总额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的,按购房总价的1%给予补助;年经常性税收总额在20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按购房总结的2%给予补助;年经常性税收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含)的,按购房总价的3%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鼓励租用楼宇用房。对新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其租用区内楼宇作为办公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且在区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入驻楼宇后年经常性税收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房屋租金的50%给予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第一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税收区地方留存部分的100%;第二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税收区地方留存部分的90%;第三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税收区地方留存部分的80%。

    (三) 鼓励优质企业落地。对通过招商引资新引进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其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至区内,视企业贡献情况,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最大补助额分别不超过180万元、150万元。对新引进的重点优质项目、重点优质企业可以实行“一企一策”,提交区产业扶持政策领导小组通过后实施。

    (四)鼓励以企引企。凡成功首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全资子公司、相对控股公司投资项目,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优质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根据引进企业质量给予引进有功企业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拱政办发〔2014〕8号文件执行。

    (五)鼓励街道扶持企业。对达不到区级政策扶持标准的企业,各街道园区可以根据引进企业的成长性、贡献度、人才就业综合情况,专门制定扶持奖励政策,报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推动楼宇招商项目的落地。

    凡在2016年至2018年三年时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和区外迁入企业均可享受以上扶持奖励政策。区内原有企业购房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五、行动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街道和园区要高度重视楼宇招商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楼宇招商作为今后招商的重中之重,作为区域稳增长、促转型的主抓手。为加强楼宇招商工作,区政府建立以朱建明区长为组长,孙璧庆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园区为成员的楼宇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园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楼宇招商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形成合力。楼宇招商涉及面广,各部门、街道园区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以楼宇属地街道、园区为主体,区发改、财政、商务、科技、招商、公安、工商、税务、城管、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楼宇招商工作体系,及时帮助解决楼宇招商企业落地当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街道、园区在楼宇招商中需要部门共同配合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支持属地街道、园区开展工作,以最大合力、最强动力推进楼宇招商工作。加强与区发改局楼宇办公室的联系,实现全区楼宇智慧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

    (三)落实保障。区财政局要落实经费用于扶持楼宇招商,为开展楼宇招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街道、园区也要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全面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做到有人招商,有钱招商,有政策招商,真正使楼宇招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兑现各类扶持政策,为楼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创造条件不断提升楼宇品质,完善楼宇停车场、治安管理、垃圾清运、生活配套、金融服务,为入驻企业员工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本行动计划自2016年3月21日起施行。


名词解释:

(一)楼宇界定:享受本政策的楼宇范围为附表一所列区内商务楼宇,不包括厂房、文创园和商铺。楼宇范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次。

(二)楼宇去化率(入驻率)指入驻商务楼宇企业实际办公面积与商务楼宇总面积的比例。

(三)企业出税率: 指商务楼宇中出税企业家数占所有企业家数的比例,计算方式为出税企业家数/(入驻企业家数+虚拟注册企业家数)。

(四)亿元楼宇:指商务楼宇内注册企业的税收总额超过亿元。(以区财政局统计数据为准)

(五)特色楼宇:指在引进产业类企业、楼宇管理、人才聚集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的楼宇。

(六)总部型企业:在杭设立总部(集团)的企业指:1.国家和中央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2.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企业;3.各类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企业(其中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在3亿元以上);5.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兴行业的领军企业。

(七)世界500强企业:指近五年列入美国《财富》杂志所公布名单中的境外500强企业直接投资的项目及世界500强企业全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公司投资的项目。

(八)国内500强企业:指近二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名单。

(九)央企国企:央企是指中央各部委直属企业;国企是指除央企之外的国有控股企业。

(十)行业领先企业:指在某个行业中,对同行业的企业具有很深的影响力、号召力,并具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的企业。


附件1. 拱墅区商务楼宇项目情况表

附件2. 拱墅区楼宇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拱墅区商务楼宇一览表

 

 

附件2

拱墅区楼宇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市级延伸机构。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