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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 DECLARATION

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05:11:33

 关于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文联,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杭州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杭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决定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创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杭州市属合法从事文艺创作的文化企事业单位。
    二、总体要求
    1.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主旋律、追求真善美。
    2.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重点策划反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等重点创作项目。特别是要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西安事变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申报好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爱国主义题材创作项目。
    3.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以杭州召开G20国际峰会为契机,充分挖掘杭州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重点策划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本土特色的创作项目,讲好杭州故事,传播杭州声音,展示杭州形象。
    4.要讴歌改革开放,反映现实生活,充分展示杭州人民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重点策划反映工业、农村和青少年等现实题材创作项目。要以体现国家文化精品创作水平为标准,重点策划有望获得国际、国内大奖,有望冲击全国、全省“五个一工程”,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文艺创作项目。
    5.要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深入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学精神,深入开展对新时期文艺热点现象、文艺创作规律、文艺理论与批评和我市重点艺术门类、重要文艺工作等问题的研究。
    三、具体要求
    1.项目类别。申报项目类别包括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影视(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舞台艺术(戏剧、舞蹈、曲艺、杂技等)、音乐类(歌曲、交响乐)、广播剧、视觉艺术(美术、书法、摄影)、文艺理论评论等七大类。
    2.项目要求。影视类作品必须是已经立项创作的题材,但未正式公映或播出;舞台艺术类尚未公开演出;文学类尚未出版;音乐、广播剧尚未播出或播映;视觉艺术类尚未公开展览。影视、舞台艺术等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已完成剧本或分集大纲。文学类的申报扶持项目已完成创作大纲或全部书稿20%及以上的章节,文艺理论评论要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
    3.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内容大纲、剧本、项目策划书(文艺理论评论研究方案)等书面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稿,材料不全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合作项目要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立项权、全国奖项申报权等)归属于杭州。
    四、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认真填写《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申报材料,向市级文化主管单位或区、县(市)委宣传部进行申报。其中市级民营文化单位申报到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影视类作品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影视管理处,舞台剧等其他艺术类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各区、县(市)文化单位申报到相应的区、县(市)委宣传部。
    2.项目初审。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及市级文化主管单位接到申报后,务必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项目的资格和质量进行评审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项目汇总后(见附件2)报市委宣传部文化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上报。
    3.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将组织文化精品工程专家库成员及专家、学者等组成重点题材评审小组,评定年度重点项目。
    4.扶持确定。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对入选项目进行审查,确定最终扶持名单。被扶持单位与市委宣传部签订相关创作协议。凡被列入市文化精品工程的创作项目,市委宣传部将根据其艺术门类和题材性质给予一定扶持。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从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性,并以此次申报为契机,把申报、推荐等工作与日常文艺创作结合起来,坚持申报标准,注重申报实效,力求好中选优,真正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优秀创作项目推荐出来,使之成为带动我市文艺创作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推动杭州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请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及市级文化主管单位将上报材料(包括纸质版3份和材料电子稿)汇总后,截止3月31日前报送市委宣传部文化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1604室,邮编:310026。联系人:李阳、张丹韫;联系电话:85251634;邮箱:hzwh1604@126.com。
 
附件:
1.《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项目立项申报表》
2.《2016年度申报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项目汇总表》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