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创业,根据《拱墅区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公开征集2013年拱墅区“旭日计划”企业(下称“旭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2年)的拱墅区企业;
2、符合我区“6+2”产业扶持领域和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等产业;
3、初入选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较好的创新机制和商业模式;
4、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研发经费账目明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二、申报流程
采取书面资料报送的申报方式,申请企业需递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旭日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商业计划书(见附件2);
3、公司章程;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6、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资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一式三份,报送区科技局;申请一旦受理后,主要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三、申报要求
1、本次旭日企业征集采用企业自主申请和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填写《“旭日企业”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区科技局;
2、街道、园区配合做好“旭日企业”的推荐工作,园区至少推荐6家以上“旭日企业”,街道至少推荐3家以上“旭日企业”,并列入党政科技目标年度考核内容。
四、申报受理
2013年“旭日计划”企业征集从2013年3月1日开始,于2013年3月31日截止,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递交拱墅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拱墅区台州路1号1号楼1516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hzgskj@126.com。
资料受理人:张 韵; 联系电话:88259536;
拱墅区科学技术局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