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担任企业法人,在拱墅区创业,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持股比例超过30%。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根据《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清单》准备附件材料,若无清单中⑹ ⑿ ⒁ ⒂项的企业,请在清单中将该项目除去(申请20万项目资助的企业,必须有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书)。
3、拱墅区大学生企业申请创业资助资金情况表 1份,只需电子稿。
注:上报材料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将《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2011年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金企业情况一览表》电子稿发送至拱墅区人事局邮箱:gsrsj2008@126.com,并注明大学生创业资助和企业名称。
三、资助申报流程
1.受理。向拱墅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常年受理,原则上每个季度向市局申报一次。(园区的企业由园区管理部门综合申请材料后统一上报);
2.审核。申请受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市局对申请定期进行评审;
4.公示。审核通过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核准。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6.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再区财政局拨付。
四、其他: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毕业生,不得再申请创业资金。
五、申报时间:每个季度一次集中申报。
附件: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报材料清单